第(3/3)页 底下官员南怀仁帮大清改良火炮有功,建议给南怀仁升官做奖励,升的还是工部官职,让他可以继续为大清做贡献。 胤礽看看拟旨的官员署名是王熙,抬头问康熙,果真该批阅准字。 下一个,“琉球国尚贞请求归顺大清,做大清国属臣,纳贡比往日更多了一倍”,臣拟旨,应派遣使者前去宣读皇上圣旨,封尚贞为王,以视大清对属国的关爱。 “汗阿玛,这个也批阅准奏对吗?” 康熙嗯了一声,头也不抬:“这些事儿朝臣都拟定过了,你自己斟酌就行,出了问题也会有人上奏提醒,尽管放手去做。” 除去披红准奏以外,还可以批阅“准奏,但减少奖励”,“准奏,但加大力度”等意思,康熙全交给了胤礽自己拿捏。 有了康熙这话,胤礽胆子更大了几分。 下一本奏,总河督靳辅与河口大臣将伊同上奏,献《河防刍议》及《两河治略》二书,乃布政使崔维雅所著(1)。此二书利于大清治河,臣请奏将此二书收入藏书阁,升布政使崔维雅官职,做治河书目以供时人参阅。 胤礽披红:要供治河臣子参考,收入藏书阁,小范围流通实在不够,至少需刊印万余册,供有心学习治河之人购买详读。户部出钱问崔维雅购买“版权”,此书日后收归国有,靠献书升官,实为不妥,不如平调崔维雅前去治河,若有成效,则可靠政绩升官,方能令人信服。 胤礽又解释了一下“版权”是什么,提出了由于民间盛行著书,书目流通渠道多且不好管理,不如成立监管的衙门,专门管理报纸、书籍出版等事物。就连戏台上的戏曲,也有人因为排错而丧命,如果成立这一监管衙门,在戏曲问世前监管并进行批准、不批准,也能减少民间许多人因设计敏感话题导致众多无辜者丧命。 而衙门应当对于能够写,不能够写的书籍范围昭告世人,如此可减少无知者犯罪。 康熙处理奏折之余瞥了一眼正在认真批阅的胤礽,点了点头还挺满意,殊不知胤礽奋笔疾书,在那奏本上提出两点建议:1、为治国出书籍,做出贡献的臣子虽无实际政绩,却功在千秋,成立名誉贡献奖,可予金钱与名誉的奖励。这些都应该由臣子来定,而非帝王赏赐,奖项涉及金额,当按照其影响分贡献等级,等级越高则奖励越多。 2、国家重视水利、治河、农桑等建设,各地方官都有不同的治理心得,并非所有人都像崔维雅那般有心会将其心得记录成书,此时就需要有人能够采访各地,记录详实,将各地治理心得整理成册,供地方官之间交流。兴治国之事,利于大清未来发展。 下一奏本,是纳兰性德上奏的,有关请奏成立文报的事。 胤礽眼睛一亮,忙将这事儿告诉了康熙,还问他:“可以批准吗?儿臣可喜欢容若的诗词了,这事儿如果是容若来做,一定不会出错的。” 康熙并不当回事,随口道:“可,文人名士间诗词交流倒也有意思,准吧!”他还附和了一句“朕亦喜爱容若的诗词。” 胤礽开心地晃晃脚,用朱笔批阅:准奏。 顺便还加了一句:由纳兰性德负责此事。 【咦,大朋友寥寥数笔,好像将官员们的工作量从一倍,变成了十倍呢?】胤礽:汗阿玛说孤如果写错了会有臣子上奏改正的。孤就提议而已,没事哒! 【可是,您用的是朱笔御批……】 臣子们真的不会将这当做帝王的意思,毕恭毕敬去实施下去吗? 作者有话要说:注释(1): 出自历史大事件——公元1682年候补布政使崔维雅呈所辑《河防刍议》及《两河治略》二书。命勘阅河口大臣将伊带往,会同总河靳辅确议具奏。 第(3/3)页